2011/4/21 起辦理英國學生簽證之申請者,需以英國國境局載明英文能力之證明標準(B1 Level),學校才得以核能入學許可信(CAS).CAS 核發後六個月內需提出英國學生簽證申請,否則此入學許可將失效.此外,取得英國學生簽證資格者,若在英國海關,無法與英國國境局官員對談入境目的,居留長度,課程長度等....相關問題,恐被拒絕入境.

英國國境局載明英文能力之證明標準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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