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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在議會工作報告中表示,三個月內將修訂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,補教老師原先只要大專以上即可在補習班任教,新訂定的規則要調整至大學畢業。首當其衝的就是專科畢業的補教名師陳子璇,被認為是「陳子璇條款」。

      陳子璇昨晚受訪時指出,在競爭的補習界中,學歷頂多只是參考,最主要還是以老師教學情況及學生反應,但如果政府規定補教老師必須有大學以上學歷,那她會去考取大學學歷,一切配合政府規定。

「誰說大專畢業的老師教不好」,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不以為然,政府願幫忙做認證,自然是樂觀其成,但補教老師著重的還是教學經驗。

      另外,教育局也決定,除補習班的負責人及班主任外,補教老師要有「良民證」才能執教,已送至市府法規會審議,最快七月就會通過;教育局表示這是預防有前科的老師將魔掌伸入補習班。下一波修法的重點就是提高補教老師的學歷標準。

北市立案補習班共分為文理、語文及技藝三種類型。教育局長康宗虎表示,目前先針對文理類型補教老師訂出學歷限制。

北市共有兩千七百多家補習班,約有上萬名的補教老師。教育局社會教育科股長吳沂如表示,以往政府對補習班老師的學歷認定都較寬鬆,但由於教育水準提高,教育局才打算修法將補教老師的學歷標準提升至大學畢業,保證北市學生受教的品質。

【2011/04/27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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